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沙集团1862cc的成色(下称“公司”)的组织和行为,维护公司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公司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下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(下称“中国”)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制定公司章程。
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《公司法》和其他有关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改革[2008]414号《关于设立金沙集团1862cc的成色的批复》批准,于2008年4月30日由金沙集团1862cc官网APP公司、陕西省投资集团(有限)公司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,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,取得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号为610100100067782。
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。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,公司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,更换营业执照。
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下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证监许可[2010]12号文批准,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,700万股,并于2010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:金沙集团1862cc的成色
英文名称:China XD ElectricCo.,LTD
第五条 公司住所: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A座
邮政编码:710075
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,125,882,352元。
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。
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
第十条 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,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之日起生效。
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,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、公司与股东、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,对公司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。依据公司章程,股东可以起诉股东;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;股东可以起诉公司;公司可以起诉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
第十一条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,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。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,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,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。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工会法》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设立公司工会组织,开展工会工作和活动。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。公司为党组织、工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,必须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、商业道德,诚实守信,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,承担社会责任。
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,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。
第十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分公司、子公司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,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第十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将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、公司债券存根、股东大会会议记录、董事会会议记录、监事会会议记录、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文件置备于公司,并在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保存期限内,妥善保管相关文件。
第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,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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